我是Daniel,一位臺灣與紐約律師,這是一篇教你如何提告的指南,請謹慎使用。
誰需要這篇文章?
遇到糾紛與困擾,且希望以法律途徑解決的人。
這篇文章提供粗淺且簡略的說明,讓讀者對於「提告」有個概略想象之後,可以判斷下一步該怎麼做。
第一步:你要告什麼?
要告人,要先確定你提告的法律依據是什麼,這是最關鍵的一步。
不論是民事或刑事訴訟,只要你要告人,就必須要有法律依據(=請求權基礎),你可以嘗試自己找出法律依據,或是透過律師諮詢來確定要提告的法條。
以下提供一個簡單(但不精確)的區分方法,讓你對提告的概念有初步的理解:
民事訴訟
若你遇到的困擾與糾紛,與「交易」「金錢」、「財產」、「家事」或「工程」有關的話,通常而言會屬於民事訴訟,因此要在民法中找出請求權基礎。
刑事訴訟
若你認為某個人的行為「違法」了,則通常屬於刑事訴訟,刑法的法條與架構相對明確,是不是涉及違反刑法的行為,通常比較好判斷。
民事+刑事
這是很常見的訴訟類型,比如說你遭網路詐騙,騙走10萬元,「詐騙」是違反刑法規定的行為,你可以對詐騙者提依據刑事訴訟法提出刑事詐欺等告訴(有時候還會衍生其他罪責列如洗錢防制法等),要求國家替你追訴並懲罰犯罪者,但同時,你要討回你的10萬元,你需要對詐騙者一併提起民事訴訟,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。
由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,一個紛爭,可以同時涉及很多個不同的法條,等於說你有很多個可以主張的法律依據,有的效果相同、有的效果不同。
我想告人,但我不知道法律依據是什麼怎麼辦?
找律師諮詢會是最有效的方法,建議先將你的所有資料(書面文件、契約、LINE對話紀錄)整理起來,一併提供給律師判斷。
第二步:如何提告?
為什麼要先確定提告的法律依據呢?因為不同的請求權基礎,各自有不同的提告方法。
假設你已經確定提告的法律依據了,你接下來有幾種做法可以選擇,說明如下:
刑事訴訟怎麼告?
刑事案件有兩大特點:
(1)刑案可以透過檢察官、司法警察或調查單位替你追查犯罪、調查證據。
(2)提告後,先進入偵查程序,由檢察官進行偵辦,程序完畢後,若檢察官決定將被告起訴,案件才會進到法院審理,由法官判斷有罪、無罪。檢察官偵辦後,也可能認為查無不法,將被告不起訴,這時原則上程序就終結了(仍可再議、交付審判,以後另撰文說明)。
提告刑案,有以下幾種方法:
第一種方法:向警察機關報案
刑事案件可以透過向警察機關「報案」的方式提告,你需要將你遭遇到的紛爭及提告的意願告知警察,警察有責任替你調查清楚犯罪過程以及找出犯罪嫌疑人,若有調查出結果(確認犯罪事實、找出犯罪嫌疑人),警察會將調查結果送至地檢署,交由檢察官偵辦及決定是否起訴。
通常會使用「報案」這個方法是因為:
- 不知道犯罪嫌疑人是誰,需要警察幫忙調查。
- 案件重要性較低,先報案將程序走完,以免未來糾紛。
舉例而言:
- 你將車子停在路邊過夜,早上起床時發現被潑漆或輪胎被刺破了(遭人故意毀損),你跟本不知道是誰幹得好事,這時候你可以去警局報案,將這個過程講給警察聽(並製作筆錄),警察會去調閱附近的監視器,替你找出犯罪者。
這個方法的缺點則是,警察業務繁重,通常優先處理重大案件,因此可能並無多餘心力替你追索較微小的犯罪,導致時間上的延誤。
第二種方法:告訴
「告訴」指的是,將你要提告的內容,以寫書狀的方式,直接遞給地檢署,由檢察官去指揮偵辦及調查證據。
你提交給檢察官的書狀中,需載明犯罪事實(包括:時間、地點、手段、經過)、你所蒐集到的證據、你希望檢察官替你調查的證據。告訴狀的範例。
通常會使用這個方法是因為:
- 證據明確,直接交由檢察官處理,可節省時間。
- 案情涉及專業或複雜,例如營業祕密、背信等,交由檢察官指揮警察偵辦較為縝密。
第三種方法:自訴
「自訴」指的是,不透過警察、也不透過檢察官,由你自己擔任程序的主體,負責搜集證據,整理犯罪事實,直接提交予法院,進入審理。實務上自訴比例最低。自訴程序有一個重要的限制,強制委任律師,這邊就不贅述這個程序的細節,若想瞭解更多,司法院有很清楚的說明。
我想告人,我該用哪種方法?
若你的案件單純(案情不複雜、涉及人數不多、金額不高、刑度不高),而且你還不確定犯罪嫌疑人是誰,這時建議採取第一種方法:向警察報案,請求警察替你調查證據,找出犯人,再移送給檢察官。
若你的案件單純,並且你已經掌握到犯罪嫌疑人身份及搜集到部分證據,建議採取第二種方法:向地檢署/檢察官提起告訴,由檢察官直接偵辦比較有效率。
若你的案件專業或複雜,則亦建議你採取第二種方法,或是採取第一種方法,但是不是去一般警察局,而是依據案件涉及領域,向保安警察報案。
上面的建議,只是給你粗略的參考,實際上每個案件的特性都不同,看似單純的案件也可能藏有複雜的風險,因此最保險的做法,是找一位你信任,且有刑事案件專業的律師諮詢。
若你希望希望與我聊聊,也歡迎使用我提供的Line諮詢服務。
民事訴訟怎麼告?
提告民事訴訟程序如下:
- 撰寫「起訴狀」,並將起訴狀遞給法院。
- 繳納訴訟費用,於遞狀時一併繳納。
- 訴訟費用是繳給法院的,作為審理你的案件需要收取的處理費。
- 訴訟費用由提告的人先繳納,判決結果出爐後,由敗訴的人負擔,或依比例由原、被告共同分擔。(民事訴訟法的第78、79條)
- 例外情形是,若是先提起刑事案件,再以附帶提起民事案件的情形時,不用繳納此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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